法律
江蘇公務(wù)員考試法律知識之刑法(三 犯罪的概念及特征)
http://www.cqfhp.com/ 2012-11-30 來(lái)源:江蘇公務(wù)員考試網(wǎng)
三 犯罪的概念及特征
一、犯罪的概念
《刑法》第13條規定:“一切危害國家主權、領(lǐng)土完整和安全,分裂國家、顛覆人民民主專(zhuān)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(huì )主義制度,破壞社會(huì )秩序和經(jīng)濟秩序,侵犯國有財產(chǎn)或者勞動(dòng)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(chǎn),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(chǎn),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、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,以及其他危害社會(huì )的行為,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,都是犯罪,但是情節顯著(zhù)輕微危害不大的,不認為是犯罪。”
二、犯罪的特征
(一)社會(huì )危害性
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(huì )危害性,是犯罪的基本特征。
(二)刑事違法性
刑事違法性是指觸犯刑法,即某一個(gè)人的行為符合刑法分則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。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,是刑法對具有社會(huì )危害性的犯罪行為的否定的法律評價(jià)。
(三)應受懲罰性
犯罪不僅是具有社會(huì )危害性、觸犯刑律的行為,而且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,即具有應受懲罰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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